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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云南通報劍川縣部分領導干部 接受宴請聚餐飲酒問題處理情況警示教育|云南通報劍川縣部分領導干部 接受宴請聚餐飲酒問題處理情況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3月1日,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劍川縣部分領導干部參加大理白族自治州委黨校學習培訓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請聚餐飲酒有關問題處理情況。 據通報,2023年2月6日至9日,劍川縣部分領導干部在參加州委黨校培訓期間違規(guī)違紀聚餐飲酒、接受宴請。2月17日,經云南省委同意,該省紀委監(jiān)委以事立案、提級辦理,依規(guī)依紀審查調查相關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經查,在黨校學習培訓期間,劍川縣參訓學員與其他少數學員、公職人員相互邀約,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宴請;多次違反干部教育培訓紀律及學員管理規(guī)定不假外出,違規(guī)聚餐飲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對涉及的黨員領導干部作出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對24名違規(guī)違紀參與聚餐飲酒參訓學員、公職人員的處理:給予劍川縣委副書記、縣長張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劍川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楊仕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給予劍川縣政協(xié)黨組書記、主席張茂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給予劍川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沙溪鎮(zhèn)黨委書記張燮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職務;給予劍川縣羊岑鄉(xiāng)黨委書記張振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給予劍川縣金華鎮(zhèn)黨委書記謝文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給予劍川縣馬登鎮(zhèn)黨委書記趙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劍川縣甸南鎮(zhèn)黨委書記謝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劍川縣象圖鄉(xiāng)黨委書記李玉根組織誡勉;給予劍川縣老君山鎮(zhèn)黨委書記李慶虹組織誡勉;對劍川縣彌沙鄉(xiāng)黨委書記張仙花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大理州委副秘書長、州委辦公室主任李炳奇黨內警告處分,調整職務;給予大理廣播電視臺黨組書記、臺長蘇生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大理州農業(yè)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成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大理州委組織部黨建辦公室主任楊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對違規(guī)參與聚餐飲酒、情節(jié)輕微的其余9人給予批評教育等處理。 對4個責任單位追責問責:給予劍川縣委、大理州委黨校通報問責,責令向大理州委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大理州委組織部向大理州委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劍川縣委組織部向劍川縣委作出書面檢查。 對11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給予劍川縣委書記李增堂談話誡勉問責;給予大理州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趙育文、副校長阮正德,大理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李建蘭、副校長宋應華書面誡勉問責;對其余6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誡勉、提醒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 |